承包人在二审定案单上盖章后递交发包人,发包人迟迟未盖章确认,是否可以认定双方已达成结算?

建设工程2026.08.25徐滕敏

问题

承包人在二审定案单上盖章后递交发包人,发包人迟迟未盖章确认,是否可以认定双方已达成结算?

专业解答

结论:不能直接认定双方已达成结算合意。结算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字盖章方成立生效;承包人单方盖章递交仅为结算要约,发包人未盖章确认即未作出承诺,结算合意尚未达成。仅在两种例外情形下可按该定案单结算:一是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二是发包人虽未盖章,但以实际付款、默示认可等行为接受了结算内容。

具体核心规则与法律逻辑

1. 结算协议属双方合意行为,单方盖章不成立生效

法律逻辑: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工程结算定案单本质上是结算协议,须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章确认,方产生最终结算约束力。承包人单方盖章后递交发包人,性质上属于结算要约,发包人未签章回复的,承诺未生效,双方未形成结算合意,定案单不能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大白话:说白了,结算是两家的事,得双方都点头盖章才算数。你盖了章把定案单送过去,只是你单方面认可这个数,相当于开出了一个结算条件;甲方没盖章没签字,就是没同意这个条件,这份定案单就不算最终结算,不能直接拿着去要钱。

2. 仅合同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才可推定结算成立

法律逻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结算文件”的,才能适用拟制结算规则。且该约定必须具体明确,仅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概括性约定,不足以推定双方具有该合意;发包人在期限内提出实质异议的,亦不适用该规则。

大白话:想让甲方拖着不盖章就算默认同意,前提是你们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收到结算文件多少天不回复,就当你认可这个数”。光有合同通用模板里的泛泛规定不算数,得在专用条款里写明白。如果合同没写这句话,哪怕甲方拖半年不盖章,也不能直接算他认可了,只能继续协商或者走造价鉴定。

3. 发包人虽未盖章,但以实际行为认可的,可认定结算达成

法律逻辑: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若发包人收到定案单后,未明确提出异议,且已按照定案金额支付部分工程款、在往来函件或沟通中认可结算金额、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对结算提出意见的,可通过履行行为推定其认可结算内容,定案单可作为结算依据。

大白话:不是非得盖章才算数。如果甲方嘴上没说同意,也没盖章,但实际已经按定案单的金额给你付了一部分钱,或者在工作群、正式函件里承认过这个数,也没对金额提出正经的异议,那就可以视为他已经认了这个结算,事后再反悔就没用了。

4. 二审定案单仅为咨询意见,本身不具有强制结算效力

法律逻辑:二审定案单通常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性质上属于专业咨询意见,而非最终结算文件。咨询机构的审核结果对发包人不当然具有约束力,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后方产生结算效力;发包人未盖章确认的,仅代表审核结果尚未获得委托人最终认可,不能直接作为司法定案依据。

大白话:很多人觉得“这是甲方找的咨询公司审出来的数,甲方就得认”,其实不是。咨询公司是甲方花钱雇的,审出来的数只是个专业参考意见,最后甲方点头盖章才算数。甲方不盖章,哪怕咨询公司和你都盖章了,也不算最终结算,打官司大概率还是要重新做造价鉴定。

5. 实操应对:固定送达与逾期事实,及时启动维权程序

法律逻辑:承包人应当留存定案单的送达凭证(现场签收单、EMS 底单、正式电子送达记录),并向发包人发函催告限期确认,明确告知逾期不回复的法律后果。若合同有逾期视为认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可直接起诉主张按定案单结算;无约定的,应及时提起诉讼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避免拖延扩大损失。

大白话:遇到甲方拖着不盖章,别傻等。先把你送过定案单的证据留好,再正式发函催甲方限期给答复,把结算金额、异议期写清楚。合同里有逾期默认条款的,到期就直接起诉按这个数要钱;没有的,就别耗着了,早点起诉申请造价鉴定,拖得越久越被动。

徐滕敏律师

徐滕敏ATTORNEY AT LAW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管委会副主任 ·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副主任

2014 年执业至今,专注建设工程、房地产与人工智能法律实务。温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房地产、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新联会理事、副秘书长,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强制清算专业委员,长期开展 AI/GPT 法律实务应用培训。

执业证号 13303201510276427 ·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梳理,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结算条款与合同约定差异较大,具体案件请结合合同文本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