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费包干,施工实际花费远超清单费用,结算时可以申请追加措施费吗?
问题
24 版清单、措施费包干,清单措施费偏低,施工单位实际施工花费远超清单费用,结算时是否可以申请追加措施费?
专业解答
结论:固定总价+2024 版清单措施费包干模式下,措施费实际发生超支,结算一律不予追加、不予调差。
具体核心规则与计价逻辑如下:
1. 措施费风险归属明确,全部由施工单位自担
清单计价体系中,措施项目费属于施工单位自主可控、自主报价、自主承担风险的包干费用。无论招标人给出的清单措施工程量、初始措施费是否充足,最终为完成工程所需发生的全部措施投入、施工成本、现场配套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盈亏风险,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超支补差责任。
2. 投标限价规则决定施工过程无法事后补差
工程投标阶段存在投标限价管控,施工单位报价不得突破限价。若招标人初始清单措施费偏低、不足以覆盖实际施工成本,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就应当自主统筹报价、平衡整体总价,通过整体报价优化消化措施成本缺口,而不能在投标受限价约束、无法单独调高措施费的情况下,将报价风险遗留至结算阶段。
3. 2024 版清单核心:包干对象是图纸与工期,而非清单字面量
这是绝大多数造价争议的核心误区。措施费包干的对象,不是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和清单列明项目,而是施工图纸、合同工期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只要是为完成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序、满足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所必须投入的脚手架、临设、安全文明、施工机械、场地布置等全部措施投入,无论清单是否列明、清单量是否充足,全部属于措施包干范围,结算不做任何调整。
4. 投标阶段是唯一纠错、调价窗口期
投标人在投标答疑、报价编制阶段,拥有充分时间核对图纸、踏勘现场、核算实际措施成本。若发现甲方提供的措施清单量少、费低、不足以覆盖施工成本,应在投标阶段通过答疑、优化施工方案、调整整体报价等方式解决。投标阶段未提出异议、自主完成报价并中标,即视为投标人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有措施风险、认可包干范围与报价水平。
因此,项目施工完成后,不得以"实际花费更多、清单措施费不足、现场投入更大"为由申请措施费追加与调增,所有超支成本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